【環境檢驗人員訓練課程】測驗規則
1. 參加資格;上完本公會舉辦之【環境檢驗人員訓練課程】三十小時之檢測環境安全與檢測基本學理+六小時之檢測實務訓練,符合規定取得上課證明(檢驗人員訓練證明)者,得免費參加乙次測驗(限同期參加測驗者)。
【註:因為T字號的課程會隨著不同梯次有所變化,考試內容以當梯次的課程為依據!跨梯次學員,是否要再報名參加不同梯次的T字號課程,請自行斟酌】
2. 測驗及格分數60分,不合格得申請補考乙次。
3. 申請補考時間,依取得上課證明(檢驗人員訓練證明)以不超過1年為限。
4. 補考費用:
補考方式 | 補考報名費 | 說明 |
隨班參加 | 新台幣500元。 | 隨下一梯次訓練班參加 |
獨立報名 | 新台幣1 ,500元 | 於非開班時間申請測驗 (如依個人需求,但需預定測驗前於2週前報名) |